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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庭驳回自诉的案件还能否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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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19 · 2057人看过
导读: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立案庭驳回自诉的案件还能否上诉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立案庭驳回自诉的案件还能否上诉

一、立案庭驳回自诉的案件还能否上诉

立案庭驳回自诉的案件,如何没有新的事实和证据就不能否再重新起诉自诉案件刑事方面不构成犯罪被驳回的,被害人能否就民事赔偿问题另行起诉。如果不涉及民事赔偿的问题,又没有新的事实和证据,被法院驳回以后就不能否再重新起诉。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

民法院对自诉案件,能否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能否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二、挪用资金的案件是自诉案件

不是。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由于挪用资金罪并不属于上述三类案件之一,因此能否断定挪用资金罪是不属于自诉案件的。

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国有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

保险公司或者其他国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和国有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国有金融机构委派到前款规定中的非国有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刑事自诉案件不予立案的情形是什么

刑事自诉案件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犯罪已过刑法规定阿的追诉时效期限的;

(二)被告人死亡的;

(三)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四)不属自诉案件范围的;

(五)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但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除外;

(六)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

(七)民事案件结案后,自诉人就同一事实再行提出刑事自诉的。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能否申请复议。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立案庭驳回自诉的案件还能否上诉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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