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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后对犯罪嫌疑人有怎样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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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8 · 1784人看过
导读: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取保后对犯罪嫌疑人有怎样的规定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取保后对犯罪嫌疑人有怎样的规定

一、取保后对犯罪嫌疑人有怎样的规定

取保后对犯罪嫌疑人有以下规定:

1、被取保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五项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等。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期间未违反上述规定的,取保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二、被取保的犯罪嫌疑人应遵守的规定是什么

被取保的犯罪嫌疑人应遵守的规定是:

1、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4、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5、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三、批捕之后犯罪嫌疑人可取保吗

批捕之后犯罪嫌疑人可取保,当犯罪嫌疑人满足符合取保的法定要求即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情况时,可以自己申请取保。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的。

取保由公安机关执行。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取保后对犯罪嫌疑人有怎样的规定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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