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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离婚如何分割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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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8 · 1464人看过
导读: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虚假离婚如何分割财产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虚假离婚如何分割财产

一、虚假离婚如何分割财产

我国不存在“虚假离婚”的说法,只要双方登记离婚偶法院离婚判决生效,婚姻关系就解除。而离婚财产分割一般由双方协议确认,协议不成的,共同财产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个人财产不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该如何界定财产

离婚时的财产分为夫妻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一般属于个人财产,以下财产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三)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没有特殊约定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四)婚姻存续期间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三、离婚结婚证丢失如何离

离婚结婚证丢失,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然后拿上包括结婚证在内的相关证明,亲自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虚假离婚如何分割财产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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