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遗嘱是不是需要公证
遗嘱一般是不需要公证的。即未经公证的遗嘱,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同样是具备法律效力的。遗嘱有效的条件如下: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不违反法律规定等。但公证遗嘱必须由公证机关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二、遗嘱是不是必须要经过公证
遗嘱不一定要经过公证,遗嘱生效的要件具体如下:
1、主体必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3、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立遗嘱人的个人合法财产;
4、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三、打印的遗嘱是不是需要见证人
打印遗嘱需要见证人。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遗嘱见证人,遗嘱人设立遗嘱时在场作证的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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