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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行政强制执行裁定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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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10 · 2250人看过
导读: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不服行政强制执行裁定怎么办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不服行政强制执行裁定怎么办

一、不服行政强制执行裁定怎么办

不服行政强制执行裁定的,当事人可以选择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既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行政复议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第十一条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第五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行政机关的强制执行要怎么进行

行政机关的强制执行按照下列程序来进行:先由行政机关催告当事人及时履行;然后在履行期限届满后,由行政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执行的措施或者申请法院执行;再在执行完毕后,终结执行程序;最后结束该案件。

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

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行政强制执行方式有什么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主要有:

1.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2.划拨存款、汇款;

3.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4.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5.代履行等。

《行政强制法》第十二条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不服行政强制执行裁定怎么办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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