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诉讼 > 刑事案件可以指定管辖吗?

刑事案件可以指定管辖吗?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7 · 2530人看过
导读:刑事案件是可以指定管辖的,一般都是针对于当管辖不明或者是有管辖权的法院不宜行使管辖权时才会实施的;只要确定了管辖权就可以对刑事案件展开调查,只要拥有合法的证据就可以向检察院提请批捕。遇到刑事案件可以指定管辖吗不清楚的,可以参考一下本文的内容。
刑事案件可以指定管辖吗?

一、刑事案件可以指定管辖

可以指定管辖;刑事案件指定管辖,是上级人民法院以裁定方式,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对某一案件行使管辖权。指定管辖的实质,是法律赋予上级人民法院在特殊情况下有权变更和确定案件管辖法院,以适应审判实践的需要,保证案件及时正确地裁判。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行驶中的交通工具上发生的刑事案件,由交通工具最初停靠地公安机关管辖。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刑事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

二、刑事案件立案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立案程序,是指立案阶段中各种诉讼活动的步骤和形式。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立案程序包括对于立案材料的接受、审查和处理三个部分。

1、对立案材料的接受

对立案材料的接受,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材料的受理。它是立案程序的开始。

2、对立案材料的审查

对立案材料的审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自己发现的或者接受的立案材料进行核对、调查的活动。其任务是正确认定有无犯罪事实发生,依法应否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为正确作出立案或者不立案的决定打下基础。对立案材料的审查,是立案程序的中心环节,是能否正确、及时地立案的关键。

3、对立案材料的处理

对立案材料的处理,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通过对立案材料审查后,分别针对不同情况作出立案或者不立案的决定。这是立案程序的最后结果。

三、刑事案件能取保候审

刑事案件是否可以取保候审要根据是否存在取保的条件而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依法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

4、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

5、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不能结案,采取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害性的;

6、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它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7、提请批准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8、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刑事案件可以指定管辖吗通过上文的了解我们已基本清楚了,只要对管辖不明或者是情况比较特殊的,那么是可以指定管辖的,其目就是为了保证案件可以及时的得到正确的裁决,确定了管辖权之后一定要及时的受理,这样才能尽快的解决。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刑事诉讼相关

  • 406次阅读
  • 1、指定管辖是指当管辖不明或者有管辖权的法院不宜行使管辖权时,由上级人民法院以指定的方式确定案件的管辖。 2、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所谓特殊原因,包括事实上和法律上的原因。
    2024-02-24 1474次阅读
  • 2023.03.05 4615次阅读
  • 357次阅读
  • 1、指定管辖是指当管辖不明或者有管辖权的法院不宜行使管辖权时,由上级人民法院以指定的方式确定案件的管辖。2、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所谓特殊原因,包括事实上和法律上的原因。事实上的原因,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遇到了不可抗力的事由,即地震、水灾等无法行使管辖权。
    2024-02-28 1198次阅读
  • 2023.03.09 4702次阅读
  • 423次阅读
  • 依据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和诉讼理论,一般将管辖划分为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立案管辖,又称职能管辖或部门管辖,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各自直接受理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也就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之间,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范围上的权限划分。
    2024-03-04 1217次阅读
  • 2023.04.24 1162次阅读
  • 440次阅读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