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赔偿 > 打死人判刑还要赔钱吗?

打死人判刑还要赔钱吗?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4 · 2698人看过
导读:打死人判刑还要赔钱吗,答案是肯定的,因为故意伤害他人的身体或者是故意杀人的,而首先是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其次就是关于民事赔偿这个部分仍然是需要进行的,两者之间是不存在交叉的关系的。
打死人判刑还要赔钱吗?

一、打死人判刑还要赔钱吗?

打死人判刑还要赔钱。刑法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行为人构成故意伤害罪被依法判处刑罚的,依然需要履行赔偿责任。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并提起具体的赔偿要求。

二、故意伤害致死的民事赔偿是什么?

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具体数额根据死者的户口,当地统计数据,被抚养人的人数、年龄,当地生活水平等综合计算。

无论是出于什么样的原因动手打死别人,这种结果说明当事人在实施犯罪行为的过程当中根本就没有底线,动手将别人打死的性质是非常恶劣的。受害者的家属随后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不过,该赔偿多少钱也一定要实事求是。

三、打死一个人赔多少钱

打死一个人赔多少钱未在法律上统一规定,具体赔偿数额要结合案情判断。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打死人判刑还要赔钱吗,在上述文章当中已经给出了准确的肯定的答案,故意杀人的,那么应当根据犯罪的情节严重程度来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当然了,在这过程当中由此产生的民事赔偿还是需要进行的。本篇文章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还存在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与专业律师进行沟通。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刑事赔偿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刑事赔偿最新文章

遇到刑事赔偿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