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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使用窃听专用器材罪既遂量刑具体细分成哪些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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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1 · 1786人看过
导读: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非法使用窃听专用器材罪既遂量刑具体细分成哪些标准?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非法使用窃听专用器材罪既遂量刑具体细分成哪些标准?

一、非法使用窃听专用器材罪既遂量刑具体细分成哪些标准?

对非法生产专用窃照器材罪规定的量刑标准最轻是单处罚金,也有可能是判处管制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等,但是犯罪情节严重的话,量刑标准就可能是3年以上到7年以下有期徒刑,比如把生产的这些窃听器材卖给境外组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三条

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无权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的单位和个人,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制造、买卖上述器材的,应当立案

二、非法生产专用窃听器材罪的审理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二审的判决、裁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都是终审的判决、裁定。非法生产专用窃听器材罪的判刑分成好几个不同的范围,如果犯罪情节轻微被人民法院单处罚金的话,只要交了罚金即可,不需要到监狱中服刑。有自首立功表现的,也是可以从轻处罚的。

需要注意的是,在认定我国的犯罪行为人非法使用窃听专用器材的行为构成犯罪的时候,此时是需要结合犯罪的主客观要件,以及行为人的具体犯罪行为来确定的,比如说在犯罪的主观方面,此时是要求行为人带有犯罪的故意的,没有犯罪故意的不追究法律责任。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非法使用窃听专用器材罪既遂量刑具体细分成哪些标准?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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