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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判缓刑又过失犯罪缓刑解除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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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7 · 1731人看过
导读: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已判缓刑又过失犯罪缓刑解除否相关的法律规定。
已判缓刑又过失犯罪缓刑解除否

一、已判缓刑过失犯罪缓刑解除否

缓刑期间又过失犯罪的,人民法院人撤销缓刑,过失犯罪进行判决后,实行数罪并罚,按处罚执行刑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二、过失犯罪的过失如何认定

1、疏忽大意的过失: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

前提是行为人能够(应当)预见。

应当预见的内容是:

法定的危害结果。

2、过于自信的过失

已经预见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的心理状态。

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有认识的过失,而疏忽大意是无认识的过失。

3、过于自信的过失与间接故意的区别:

相同:

两者都认识到危害结果发生的可能性,都不希望危害结果发生。

区别:

(意志上)间接故意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结果的发生符合行为人的意志,过于自信的过失是不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结果的发生违背了行为人的意志;

(认识上)间的主观上考虑避免结果的发生,客观上也没采取的措施;

过于自信过失则考虑到可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

一个是明知,一个是预见。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刑法》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的,人民法院依法撤销缓刑,过失犯罪进行判处后,与原犯罪进行数罪并罚,按处罚执行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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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已判缓刑又过失犯罪缓刑解除否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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