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处罚辩护 > 涉恶团伙犯罪判刑几年是正确的?

涉恶团伙犯罪判刑几年是正确的?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5 · 2565人看过
导读:涉恶团伙犯罪判刑几年需要结合行为人实施的涉恶犯罪的行为的严重程度等因素来确定,行为人一般会被处以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是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具体的涉恶犯罪的标准可以参考下文。
涉恶团伙犯罪判刑几年是正确的?

一、涉恶团伙犯罪判刑几年是正确的?

涉恶团伙罪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

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犯前三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二、涉恶团伙罪要件构成是什么?

涉恶团伙罪组织特征须具备以下要件:

1、必须是三人以上,重要成员固定或基本固定,并有明显的首要分子;

2、有共同的目的,有计划、分工和较稳定的组织联系;

3、其组织目的,一般是为长时间内通过多人实施多次违法犯罪而纠合在一起。

4、其性质是“为非作恶,欺压百姓”。

三、组织黑社会犯罪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组织者、领导者,是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发起者、创建者,以及在组织中实际处于领导地位,对整个组织及其运行、活动起着决策、指挥、协调、管理作用的犯罪分子,既包括通过一定形式产生的有明确职务、称谓的组织者、领导者,也包括在黑社会性质组织中被公认的事实上的组织者、领导者。

积极参加者,是指接受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领导和管理,多次积极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或者积极参与较严重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活动且作用突出,以及其他在组织中起重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其他参加者,是指除上述组织成员之外,其他接受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领导和管理的犯罪分子。对于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没有实施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或者受蒙蔽、胁迫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情节轻微的,不宜作为犯罪处理。

对于以下人员不应作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成员处理:

1、主观上没有加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意愿,受雇到黑社会性质组织开办的公司、企业、社团工作,未参与或者仅参与少量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

2、因临时被纠集、雇佣或受蒙蔽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提供帮助、支持、服务的人员;

3、为维护或扩大自身利益而临时雇佣、收买、利用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上述人员构成其他犯罪的,按照具体犯罪处理。

团伙犯罪判刑几年没有一个具体的标准,因为如果是行为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犯罪的,那么行为人就会被处以相应的刑事处罚,行为人还会被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刑事处罚辩护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刑事处罚辩护最新文章

遇到刑事处罚辩护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