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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被强拆后怎样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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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2 · 2690人看过
导读:根据房屋价值的损失,还有房屋装修的损失,因拆迁产生的安置费用来谈赔偿;此赔偿都是会由拆迁方来支付,这可以由双方来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好就可以直接走法律的程序来进行解决。
一般被强拆后怎样谈赔偿?

一、一般被强拆后怎样谈赔偿

房屋被强拆会根据房屋价值的损失、被埋物品及房屋装修的损失、搬迁、临时安置补偿等损失等方面的内容确认赔偿数额。

1、房屋价值的损失。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评估前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调查,这也肯定了应当以房屋实际面积为准进行补偿。

2、被埋物品及房屋装修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三十八

行政赔偿、补偿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如果被征收人未对屋内的物品进行清点登记造册,就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3、搬迁、临时安置补偿等损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征收房屋的补偿除房屋价值外,还包括搬迁、临时安置、对被征收人的补助和奖励等。上述费用都属于强拆造成的直接损失,被拆迁人可以向拆迁方主张赔偿上述费用。

二、合法强制拆迁必须哪些条件

1、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后果一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二是人民法院不能强制执行。实践中有些市、县人民政府不守法,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不能依法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进行强制拆迁。

2、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

如果没有补偿决定,任何单位都不能采取强制拆迁。实践中,可以强制拆迁的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签订了补偿协议,不搬迁的;二是作了补偿决定,既不搬迁又不按照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3、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

没有提供货币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的不能强制拆迁。

4、征收补偿决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

(1)明显缺乏事实根据;

(2)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

(3)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的;

(4)明显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公共利益

(5)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正当程序;

(6)超越职权;

(7)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宜强制执行的情形。

房屋被强折之后是必须要支付一笔拆迁费,这笔费用会结合当地的补偿政策来计算赔偿,但前提一定要确定此房子是属于合法的建筑物,如果是属于违建的房屋一般是得不到任何的补偿,所以,对于自己的权益就一定要懂得如何保护,该获得的补偿一定要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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