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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的不当得利定义有什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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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1 · 3294人看过
导读: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民法典的不当得利定义有什么规定,返还不当得利的方法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民法典的不当得利定义有什么规定

一、民法典不当得利定义有什么规定

不当得利是指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不当得利】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条【不当得利定义】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二、返还不当得利的方法

(一)原物返还即当原物尚存时,应返还原物。

(二)作价返还即如果原物已不存在,则可作价偿还。

返还不当得利,除返还原来所取得的利益外,由此利益所产生的孳息也应一并返还.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行为引起的一种事实状态,因不当得利而产生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是不当得利之债,其中取得不当利益的人叫受益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务人,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

财产受损失的叫受害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权人,享有请求受益人返还不当利益的债权。

不当得利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一种法律事实,因其引起此债完全是基于法律的规定,而不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所以不当得利作为债的发生根据之一只能是事件而不是民事法律行为

利益获得方返还不当得利的范围受善意还是恶意的影响。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不当得利是指在没人合法依据的情况下,取得不当的利益,取得的利益对他人造成损失。

不当得利的损失方可以要求得利方返还得利,但第三人善意取得等情形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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