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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方不还钱担保人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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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3 · 1920人看过
导读:担保人是需要承担起还款义务的,担保人的主要责任就是要确定借款方可以还钱,如果不还就需要由担保人履行还款责任,从而再向借款方追偿,这也是为了保障到债权人的利益不受损。
借款方不还钱担保人怎么办?

一、借款方不还钱担保人怎么办

1、借钱不还,担保人当然要承担还款责任。但要注意担保的范围和担保的责任期间。

2、如果借钱之后,债务人不履行还款义务,在这种情况下担保人不承担责任的话,那么,之前设定的担保就没有任何意义了。

3、担保有很多种形式,抵押质押、保证、留置、定金等。担保人的责任承担方式,要看设定的具体担保方式。

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二、担保产生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1)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受偿。

(3)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回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

(4)按照合同的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依照法律的规定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

担保人就是对债务人作出一定担保的保证人,在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时就需要由担保人来进行承担,因此,债权人在与保证人进行约定时就需要把条款注明清楚,如果没有能力担保最好不要做担保人,不然自己是会承担起连带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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