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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合同不成立有损失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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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4 · 1805人看过
导读: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房屋合同不成立有损失如何处理,房产中介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房屋合同不成立有损失如何处理?

一、房屋合同不成立有损失如何处理

房屋租赁合同不成立的,租赁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租人收取了租金的,要退还租金,如果是中介故意隐瞒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利益的,由房屋中介赔偿损失。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房产中介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1、须提供与所订立的合同关联的真实情况的责任房产中介提供的服务包括咨询和居间这两种服务,其中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2、若提供虚假情况或故意隐瞒重要事实须赔偿房产中介须提供给房屋承认真实的房屋情况,并满足承租人的特别要求,但因出租人提供的信息有误或有欺诈行为,应由房产中介机构向承租人赔偿相应的损失。

3、若中介机构职员的过错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情况中介公司的职员因过错给承租人造成了损失,承租人可以找中介公司承担责任。

中介公司作为雇主,不得以职员个人责任为由推脱,中介公司自然也不能声称已将该职员开除而推卸责任。

房屋租赁合同不成立的,租赁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租人收取了租金的,要退还租金,如果是中介故意隐瞒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利益的,由房屋中介赔偿损失。

在一些合同中如果不能成立的话,那就应该按照原来的该返还的返还,如果是因为一方有错造成的,那么还需要对方进行赔偿,如果对方造成欺诈行为,还可能会坐牢。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如果您还需要其他方面疑问的话,可以咨询本站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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