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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拆迁安置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有哪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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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2 · 1678人看过
导读: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以及采取补救措施的违约责任和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因为一方违约从而造成对方损失,那么损失赔偿的金额应该相当于因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以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民法典拆迁安置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有哪几种

违约责任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一)承担违约责任是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的主要不利后果,其形式包括采取补救措施及赔偿损失。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在协议中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对双方当事人关系重大。如一方不依法或依约履行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依据法律规定及协议约定要求相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违约责任中,一般为要求相对人履行协议及要求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双方可在协议中约定如下内容:首先,约定拆迁人如不按协议规定的日期向被拆迁人交付各种补偿费用,逾期一日,应按所欠款额的一定比例偿付违约金;拆迁人如不按协议规定的地点和面积、层次给乙方安置住房,应向乙方偿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被拆迁人如经拆迁人按协议规定安置住房后,仍拒不搬迁的,每逾期一日,应向拆迁人偿付违约金等。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三条

【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五百八十四条

【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双方在签订了拆迁安置合同以后,必须按照合同的内容来执行,一方存在违约情形,那么合同的当事人就可以根据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违约条款来做出相应的处罚,一般违约责任包含了有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以及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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