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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拘役后还有监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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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3 · 2736人看过
导读:醉驾拘役后没有监管,被判处拘役的行为人的刑罚执行完毕之后,即可恢复人身自由,不需要再接受监管。无论是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只要是刑事处罚的期限届满,也就是常说的刑满释放之后,可以自由活动。
醉驾拘役后还有监管吗?

一、醉驾拘役后还有监管吗?

不监管。服刑期满后,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后即恢复自由,不用专门接受司法机关监管。

当犯罪嫌疑经人民法院审判被定罪量刑后,如果需要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需要在看守所或监狱服刑,接受管制教育,也就是需要坐牢。只要是刑罚就会有一定的期限,到了判决期限自然就会刑满释放,对于这类人员通常就叫做刑满释放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后即恢复自由,不用专门接受司法机关监管。

根据相关规定,各级人民政府的公安、司法行政、劳动、人事、民政等部门和有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为其生活、劳动和接受教育创造必要的条件。

刑释、解教人员接收地公安派出所、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和有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帮教组织,落实帮教责任,制定帮教措施,刑释、解教人员的亲属应当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帮教工作。

二、醉驾如何处罚?

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处拘役,并处罚金。最高判处6个月拘役。

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3、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4、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醉酒驾驶的行为十分危险,所以机动车驾驶人员在喝酒之后一定不能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如果是酒后驾车的,一般情况下会被予以治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 比如说造成人员伤亡、公私财产的巨大损失等,就会被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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