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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限价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时间:2024-02-25 11:28:29 浏览:2883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限价商品房是一种特殊的商品房,会被限制价格、限制面积等,申请厦门的限价房首先具备厦门本地的户籍,且申请人的家庭成员在厦门没有住房,或者申请人已经年满30周岁且单身未婚,才可获得该类房屋。
厦门限价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一、厦门限价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1、厦门限价房的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

(2)申请家庭成员在厦无住房;

(3)申请人为单身的,须年满30周岁;

(4)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限价商品住房的家庭由申请人提出申请,申请人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共同申请;申请人为单身的,可以个人名义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

2、符合申请条件的每个家庭(含单身申请人)只能申请一套限价商品住房。

现已承租保障性租赁房等政府优惠政策性住房的家庭,在申请暂停租金补助或租金优惠且已按市场租金标准缴交租金后,由市公房管理中心出具相关证明,视为退出原承租的住房,可以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取得限价商品住房的,应当在限价商品住房交房后六十日内退出原有政府优惠政策性住房,由有关部门收回;未取得限价商品住房的,可以申请恢复租金补助或租金优惠。

已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性租赁房、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性商品房等保障性住房但未选房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若取得限价商品住房的,应在办理购房手续后十五日内撤销原保障性住房申请。

二、厦门限价房啥时候可以卖

根据相关的政策来看,厦门限价商品住房自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之日起8年内不得上市转让。房地产权属登记机构办理限价商品住房登记时,必须在登记簿及权属证书的记事栏上分别记载“限价商品住房”字样和准许转让日期。

新建限价商品住房项目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批准2年后仍有未销售房源的,未销售房源可由政府按销售楼盘表价格回购处置。政府明确不回购的,可由开发单位向市国土房产部门补缴土地出让金后转为商品住房向社会销售,或由市国土房产部门通过公开方式转为商品住房进行处置。

因此,厦门限价住房自房地产登记之日起8年内,不得上市交易。8年后需要上市交易的,应当将购房时以限价商品住房价格购买的部分面积,按照成交价格与购买时限价商品住房价格差价的20%,作为政府非税收入上缴财政。

申请厦门限价房需要具备厦门的户口,在厦门没有房,或者满30周岁且单身的,申请人只能依据规定申请一套限价房。获得限价房以后,房地产权属登记机构会在不动产登记簿上注明“限价商品住房”,因此在8年内是不可以进行买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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