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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贷款合同不贷了算违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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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3 · 21837人看过
导读:一般是算作违约的。因为只要双方签订了贷款的合同,那么贷款方他肯定是需要在规定的时间之内就准备好相关的贷款基金,如果是在合同中已经明确了双方的违约责任,而且双方已经签了合同,那么其中一方不贷款了,肯定是属于违约的。
签了贷款合同不贷了算违约吗?

一、签了贷款合同不贷了算违约吗?

一般算违约。贷款签了合同,如果该贷款合同明确了双方当事人的违约责任,且当事人同意该条款,这时候反悔不贷的话,则属于违约行为,需要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如果贷款通过了,但是用户没有签订贷款合同,这时候选择不贷款了,并不算违约。而已经通过贷款审核,并且签订了贷款合同,这时候用户选择不贷,那么就属于违约。违约的话,用户需要支付一定的违约金才可以让贷款机构不放款。

民法典》第577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贷款合同违约的责任应当怎样承担?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加(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在贷款合同中,通常都会提到违约的条款,如果是发生了贷款,这一方已经把所需要准备的钱款准备好,而另一方却在这个条件下又反悔不想贷款了,那肯定是属于违约的,或者是其中一方他应该给另一方准备好贷款,但是也没有给对方准备贷款,都是属于违约的,要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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