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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权的限制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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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6 · 1248人看过
导读:关于离婚诉讼权限制的相关规定是,如果现役军人的配偶起诉离婚,除非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否则只有征得军人的同意才能离婚,而对于普通夫妻来讲,女方怀孕,分娩后的一年内以及终止妊娠后的6个月内,男方一般不能提出离婚,除非有特殊情况。
离婚诉权的限制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一、离婚诉权的限制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军婚的保护】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二、离婚起诉状怎么写?

1、文头。一般写“民事起诉书”或“民事起诉状”。

2、列明诉讼主体。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诉讼主体。有第三人的,还要列明第三人。

自然人诉讼主体的,要按照“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职业,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的顺序写明。其中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确实不清楚的可以写个大概年龄)住址、联系方式5项是必须有的。

单位诉讼主体的,要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址(住所地)联系方式,最好能附有其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诉讼请求。诉讼请求要用序号分开,每条按照“请求依法判令XXXXX;”的格式来写。另外,现在有的法院要求诉状还要列明案由。但案由不是必须有的部分。

4、事实与理由。即先说明事实(比如受到侵害),再说明要求赔偿的理由(实体法的规定)和提起诉讼(程序法的规定)的理由。实践中为了简便,有些简单的案件也可以不详细列明理由,只写“依法应承担责任”、“依法起诉至贵院”即可。

5、文尾。文尾要写清递交诉状的法院、具状人(原告)起诉时间。向人民法院递交的诉状中,必须有至少一份是由具状人亲笔签字(盖章、按手印)的原件。

三、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1、离婚起诉状。

2、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

结婚证原件这是离婚时必须要出示的资料,那是夫妻关系存在的证明。

3、原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4、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这主要是针对有抚养权之争的,没有孩子的不用提供。

5、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的名称、规格、件数、价值等方面的内容。

夫妻离婚,财产分配这是必不可少的,所以需要当事人提供夫妻共同财产清单。

总的来说,虽然法律制度保障民众的诉讼权,但是离婚案件比较特殊,比如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提出离婚,这对于女方的身心健康以及将来孩子的健康成长都会造成非常不利的影响,所以,法律制度是限制男方在女方的这段特殊期间起诉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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