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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高中生的监护人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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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3 · 2474人看过
导读:正常情况下高中生的监护人是父母,在未满18周岁之前父母就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除非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那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兄弟姐妹等人可以做当事人的监护人,满18周岁之后,只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就不需要再有人进行监护。
一般高中生的监护人是谁

一、一般高中生的监护人是谁?

一般高中生的监护人是父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监护关系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一)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

(三)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

(四)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

三、高中生侵权要求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起诉状怎么写?

1、文头。一般写“民事起诉书”或“民事起诉状”。

2、列明诉讼主体。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诉讼主体。有第三人的,还要列明第三人。

自然人诉讼主体的,要按照“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职业,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的顺序写明。其中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确实不清楚的可以写个大概年龄)住址、联系方式5项是必须有的。

单位诉讼主体的,要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址(住所地)联系方式,最好能附有其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诉讼请求。诉讼请求要用序号分开,每条按照“请求依法判令XXXXX;”的格式来写。另外,现在有的法院要求诉状还要列明案由。但案由不是必须有的部分。

4、事实与理由。即先说明事实(比如受到侵害),再说明要求赔偿的理由(实体法的规定)和提起诉讼(程序法的规定)的理由。实践中为了简便,有些简单的案件也可以不详细列明理由,只写“依法应承担责任”、“依法起诉至贵院”即可。

5、文尾。文尾要写清递交诉状的法院、具状人(原告)起诉时间。向人民法院递交的诉状中,必须有至少一份是由具状人亲笔签字(盖章、按手印)的原件。

综上,法律其实没有特别规定高中生的监护人,因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都是父母,而且父母必须要承担起对孩子的监护职责,父母因为不履行监护职责被撤销监护资格的,仍然需要给孩子按时支付抚养费,撤销父母监护资格的同时,要给孩子指定新的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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