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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不续签劳动合同公司还要给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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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4 · 1663人看过
导读:不续签劳动合同公司还要给补偿,当然也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不同的判断。比如说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情况之下,那么应当支付劳动合同到期之后不续签的补偿金,根据劳动者工作年限来进行处理。
法律规定不续签劳动合同公司还要给补偿吗?

一、不续签劳动合同公司还要给补偿吗?

不续签劳动合同公司还要给补偿,当然也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不同的判断。

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2、劳动者不续签的话,除非是以用人单位提供的新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降低为由才有经济补偿金,否则无经济补偿金。

二、劳动合同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在现实生活当中,劳动合同签订都是有期限的,也就是说是属于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而在期限届满之后是可以由用人单位维持原来的情况来进行处理。比如说提出续签,如果不续签的话是需要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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