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医疗纠纷 > 医疗事故责任 > 产妇医疗事故有利的证据材料有哪些

产妇医疗事故有利的证据材料有哪些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5 · 1689人看过
导读:产妇发生医疗事故后相应的证据材料包括产妇的门诊及住院之后的病历材料,在住院期间的用药情况,化验单,医嘱等,对于产妇或者医疗事故来讲,应该向有关部门提供真实的证据,如果确认不属于医疗事故,产妇不能要求院方担责。
产妇医疗事故有利的证据材料有哪些

一、产妇医疗事故有利的证据材料有哪些?

1、门诊及住院病历。

门诊病历是患者来医院就诊时最原始的证据材料,上面记载了病人的主诉、医生的查体、诊断及最后的处理意见等。住院病历包括病程记录、死亡病历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抢救结束后补记的病历资料等。门诊及住院病历是病情发展和医疗活动的真实记录,是认定医疗过失的重要依据。

2、化验单及各类检查结果。

化验单及各辅助科室的检查结果,如心电图、脑电图、B超结果、X片等,这些资料是医生诊断时的重要参考,对于认定医疗事故也具有很大价值。

3、处方、药品及药品包装袋。

有的医疗事故是由于医疗人员用错药、发错药导致的,而患者当时所服用药品的处方笺的底方及其复印件、剩余药液及药品包装袋等。在此类案件中极具证明力,故患者及其家属应注意保存。

4、手术中的切除组织。

手术中切除组织是证明有关手术失误的最重要的证据之一,如有条件,应尽可能保存。

5、输血、输液反应的剩余液。

因输血、输液反应而引起的医疗事故在实践中占有相当比例,这些案件中最重要的证据就是剩余液,故患方在输血或输液发生后,应注意保存静。

二、医疗事故的律师费是多少?

医疗事故的律师费不是法定的,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三、医疗事故罪的刑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疗事故罪】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人民法院在审理医疗事故的时候,要审查的是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而不是看证据对哪一方更为有利,而且,院方在医疗事故中是否有责任的证据,是由院方提供的。产妇不能为了维护自己所谓的合法权益去伪造证据,伪造证据也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医疗事故责任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医疗事故责任最新文章

遇到医疗事故责任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