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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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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8 · 15672人看过
导读:集体土地使用权是不存在划拨的,可以被划拨的土地都是国有土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集体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但是集体土地由村委会统一管理,农民可以家庭为单位的方式对集体土地进行承包使用。
划拨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划拨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规定是怎样的?

集体土地是不能进行划拨的。划拨土地的基本条件是土地是国有土地

《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二、划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四条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综上所述,只有国有土地才存在划拨情形,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话是免费的,但基本上只有国家机关用地,军事用地以及国家重点扶持的一些基础设施用地,才能以划拨方式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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