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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立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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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0 · 2646人看过
导读:关于公司分立的法律规定是,在公司分立的时候需要对财产进行分割,要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从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的10天之内要通知债权人,并且在报纸上进行公告,公司分立前的债务一般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另有约定的除外。
公司分立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公司分立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的分立】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承担】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公司分立流程是什么?

1、通过股东会决议,订立书面的分立协议;

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及时通知债权人并进行公告;

4、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公司的分立登记。

三、因公司分立被辞退怎么计算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公司分立是从一家公司变成两家公司,在分立之前应该召开股东大会,对公司分立过程中的一些事项及分立以后的人员安排等相关问题协商清楚,另外,公司在分立的时候是不能随意辞退员工的,否则要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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