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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官司小孩抚养权如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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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1 · 2275人看过
导读:不满两周苏的一般随母亲生活,满两周岁的法院判决会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来判决孩子归谁,当事人想要孩子抚养权,需要积极的收集证据,证明孩子跟自己生活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对于抚养权不能因为父母的关系解除而取消的。
离婚官司小孩抚养权如何判?

一、离婚官司小孩抚养权如何判?

不满两周苏的一般随母亲生活,满两周岁的法院判决会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来判决孩子归谁,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哪些情形法院判决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起诉离婚,一方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过家暴,经常赌博或者吸毒等导致感情破裂的情形,法院都会准予离婚的,当判决孩子归属的问题也会考虑这些问题,如果一方有这些问题,都是不利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法院会根据有利孩子身心健康的原则来决定孩子归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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