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经济犯罪辩护 >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认定及如何处罚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认定及如何处罚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5 · 1896人看过
导读:对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认定标准是,嫌疑人明知生产销售的药品是变质药品,药品标注的适应症已经超过规定范围,药品当中所含的成分跟国家规定不符仍然生产销售的,构成犯罪。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处罚要根据犯罪情节分析,判刑标准是3~10年不等有期徒刑。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认定及如何处罚

一、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认定及如何处罚?

1、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认定标准是,明知是以下药品仍然生产、销售: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

(三)变质的药品;

(四)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

2、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处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二、生产销售假药罪犯罪情节的认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一)依照国家药品标准不应含有有毒有害物质而含有,或者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超过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

(二)属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避孕药品、血液制品或者疫苗的;

(三)以孕产妇、婴幼儿、儿童或者危重病人为主要使用对象的;

(四)属于注射剂药品、急救药品的;

(五)没有或者伪造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批准文号,且属于处方药的;

(六)其他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情形。

对前款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难以确定的,可以委托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检验。司法机关根据检验结论,结合假药标明的适应病症、对人体健康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等情况认定。

第二条 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轻伤以上伤害,或者轻度残疾、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严重功能障碍,或者有其他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重度残疾、三人以上重伤、三人以上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十人以上轻伤、五人以上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

生产销售假药罪属于故意犯罪,如果商家不知道销售的药品是假药,不承担刑事责任,另外,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犯罪主体包括单位犯罪,但是单位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普通员工不会被追责,要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经济犯罪辩护相关

  • 421次阅读
  • 销售假药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故意销售假药的行为。一切向不特定或者多数人有偿提供假药的行为,都是销售假药的行为。销售的方式既可能是公开的,也可能是秘密的。既可能是批量销售,也可能是零散销售。既可能是行为人请求对方购买,也可能是对方请求行为人转让。既可能是直接交付对方,也可能是间接交付对方。有偿转让假药既可能是获取金钱,也可能是获取其他利益。
    2024-02-27 1276次阅读
  • 2023.03.10 2149次阅读
  • 418次阅读
  • 从犯的认定通常涉及以下几种情况: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实行犯:这些犯罪分子直接参与了销售假药的行为,但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所起的作用相对较小。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这些犯罪分子虽然没有直接参与销售假药的行为,但为销售的假药提供了便利条件,如提供资金、账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或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为销售假药提供运输、仓储、保管、邮寄等服务,或者提供制假生产技术等。
    2024-02-27 1356次阅读
  • 2023.04.16 1120次阅读
  • 411次阅读
  • 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2024-02-22 1354次阅读
  • 2023.03.03 1936次阅读
  • 12457次阅读
加载更多
更多

经济犯罪辩护最新文章

遇到经济犯罪辩护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