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社保跨区转移申请书需要哪些材料?
时间:2025-05-01 02:4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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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单位社保跨区转移申请书需要的材料具体有以下几份:《社会保险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一份;《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社保;《营业执照》等单位成立证件副本复印件一份;《特约委托收款付款授权书》以上的文件材料缺一不可。
一、单位社保跨区转移申请书需要哪些材料?
参保单位整体跨区转入所需材料有:
1、由转出区县审核盖章后的《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一份;
2、《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如无此证件的单位无需提供);
3、《营业执照》等单位成立证件副本复印件一份;
4、单位与开户银行重新签订无合同号的《北京市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付款授权书》复印件一份(在原区县选择银行缴费途径的单位无需提供)。
二、参保单位整体跨区转出流程
1、提出转移申请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参保人员携带《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2、新社保审核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社保转移
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核对有关信息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办理基金划转手续,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4、新社保转入
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确认转移接续情况。
整体跨区转出的单位需在无历史欠费、不需要补基数差、医疗费报销完毕、日常业务均已办结的情况下可办理转出手续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如果公司搬迁后地址发生变化,社保要及时办理转入转出。当然,如果公司搬迁后地址还在一个区的话,社保就不用转了,但是跨区的话,就需要转出转入了。社会保险作为一种社会经济制度,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业或因健康原因遭受损失的人提供收入或补偿。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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