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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刑事拘留没收到通知书严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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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4 · 12858人看过
导读: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家属却没收到通知书的性质还是比较严重的,正常情况下会在刑拘以后的24小时之内通知家属。如果没有通知家属,有可能犯罪嫌疑人涉嫌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涉嫌恐怖犯罪活动,公安机关认为通知家属有碍侦查,可以不予通知。
被刑事拘留没收到通知书严重吗

一、被刑事拘留没收到通知书严重吗?

被刑事拘留没收到通知书性质是比较严重的,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家属没有收到通知书可能是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二、刑事拘留的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刑事拘留后提请批捕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除法定情形外,刑事拘留之后通知家属是公安机关应尽义务,但是,单就刑事拘留这种措施来讲,被刑事拘留的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若公安机关没有任何证据,不会贸然采取刑拘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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