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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非法集资款能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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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2 · 6955人看过
导读:一般来说,社会公众去参与非法集资的话,那么参与者的利益是不受到法律保护的。如果说由人民法院去执行,集资者还是不能够去退还集资款的话,那么是由参与人自行承担损失,不能够要求有关的部门进行代偿,因此这个钱,如果没有追查到的话,那是没办法退回来的。
一般非法集资款能要回来吗

一、一般非法集资款能要回来吗

根据规定,参与非法集资的钱不受法律保护,政府有关机关会尽最大可能追回非法集资款项,如果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人自行承担损失。

《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而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以及其它任何单位。

债权债务清退后,有剩余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就地上缴中央金库。在取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而不能采取财政拨款的方式弥补非法集资造成的损失。

这意味着一旦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参与者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经人民法院执行、集资者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人自行承担损失,而不能要求有关部门代偿。

二、什么是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

非法集资需同时具备“四个条件”: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

(四)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个人向30人以上吸收存款;单位向150人以上吸收存款。

因此可以明确的知道非法集资款如果经追查之后,不足以去返还的话,那么这个费用是由参与者自行去承担的,如果说是追查回一部分的话,是可以按比例进行一定的反回的,剩余的部分也需要参与者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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