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上没盖章算离婚,可以去民政局补正盖章。去民政局办理离婚一般需要持相关手续后,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手印,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宣读《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填写《离婚登记处理表》,加盖公章后领取离婚证,如果程序有瑕疵,可以去补正盖章。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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