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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三年婚姻是否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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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7 · 2811人看过
导读:分居三年和婚姻是否有效并没有直接关系,夫妻感情不好分居的话,只要没有去办理离婚登记或者去法院起诉离婚,双方之间的夫妻关系就存在。而法院认定婚姻无效有严格的条件,比如一方有重婚行为、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就办理登记的等。
分居三年婚姻是否无效?

一、分居三年婚姻是否无效?

任何离婚都要经过法律程序,比如协议离婚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领取离婚证明。协议不成可以通过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夫妻分居满两年只是在诉讼离婚中作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依据,且以分居两年作为离婚的理由。夫妻提出离婚的法定理由之一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这包含两个必须要件:

1、因感情不和;

2、分居满两年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两年”时间的计算方式:从提出离婚的夫妻二人共同认可的最后一次同居的第二天起计算,到提出离婚诉讼(向人民法院递交诉讼状)的当天止。分居时间应连续计算。如果分居后又同居,应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时间重新计算,前面的分居时间终止,也就是说,分居的时间应当连续计算,不应把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累计计算。

二、哪些情况会导致婚姻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

2、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3、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即近亲结婚;

4、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生效。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可以上诉。

三、婚姻无效期间的财产怎么处理?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在司法实践中我们需要全面周到的处理:双方当事人同居期间各自所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对是否个人财产举证不明,且无法查实的,按共同财产认定,均有分割权,双方共同购置的财产按共有财产分割,个人所欠债,个人独立偿还,共同所欠债,由双主负连带责任予以偿还。而且,婚姻无效或被撤销后,生活困难一方可以请求另一方提供必要经济补偿,无过错一方还可向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

综上所述,夫妻感情不和分居的情况比较常见,分居时间和婚姻状态没有关系,也不是婚姻无效的条件。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可以参考分居两年以上的情况,但是需要经过法院判决离婚才能解除夫妻关系。而婚姻无效则有相应的适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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