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王文童律师性情沉稳踏实,办案严谨细致,处事真诚务实,为人正直可靠,特别擅长在复杂案件中寻找突破口,精于沟通协调,力求以高效方式化解纠纷,从业期间无任何违规处罚记录,因出色的办案能力与高度的责任心,获当事人赠送锦旗致谢,专业能力与服务精神得到委托人高度认可,依托所属山东厚强律师事务所这一临沂市优秀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平台,该律所长期为临沂市委市政府金锣集团等几十家政府及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临沂王文童律师具备处理各类复杂案件的综合能力,执业理念为以专业立身,以诚信为本,以责任为重,为每一位当事人全力以赴,核心专长涵盖民商事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债权债务交通事故等领域。
最初阶段,相关钢结构加工承揽合同已经由原被告双方签署完成,原告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加工工序后,出现被告长期未提货的情况,双方就款项支付、货物处置等问题产生分歧,原告最初提出主张,要求二被告支付剩余货款503000元及对应的逾期利息,同时要求二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全部相关费用。在此阶段,二被告找到山东厚强律师事务所,委托临沂王文童律师作为共同诉讼代理人参与本次诉讼程序。临沂王文童律师结合手头掌握的案件基础材料,逐步梳理双方履约过程中的各项细节,核对已支付款项的具体流向,确认相关已付款金额为19万元,同时逐一排查原告方提交的全部举证材料,逐一梳理其中证据链条存在的缺失环节。
进入诉讼程序推进阶段,本案经相关管辖机关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庭审过程中原告方调整原有诉求,将主张的款项总额变更为货款利息仓储费合计253838.42元。临沂王文童律师结合前期梳理的全部案件事实,针对被告方提出的核心抗辩要点逐一展开陈述,明确指出原告方在举证环节存在的不足,说明货物长期闲置系原告未履行减损义务的相关事实,提出已支付的19万元款项应当全额抵扣对应货款,同时案涉加工完成的钢结构货物对应的残值也应当在应付货款总额中进行合理扣除,同时针对其中一名被告的抗辩内容,就该名被告并非合同相对方、仅代为转账的事实进行明确说明。本次庭审过程中,原被告双方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均到庭参与全部庭审环节,就各自的主张提交对应材料,当庭陈述相关意见。临沂王文童律师作为临沂经济纠纷律师,针对案件涉及的民商事纠纷处理逻辑展开清晰梳理,没有遗漏任何一处双方履约过程中存在的细节问题,确保庭审过程中所有对被告方有利的事实都得到充分呈现。
案件审理过程中,相关审理机关依法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案涉钢结构货物的残值进行专业评估,最终确认该批钢结构的残值金额为291423.80元,本次评估产生鉴定费6000元,同时审理机关逐一核对原告方提交的主张场地占用费的全部材料,认定该部分诉求对应的证据缺乏充分佐证,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支撑对应主张。临沂王文童律师全程跟进该评估环节的全部流程,核对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细节,确认评估结果符合案涉货物的实际市场价值情况,不存在偏离实际情况的误差。同时临沂王文童律师也结合二被告系夫妻关系的身份情况,针对款项流转过程中存在的代为转账行为,配合审理机关完成对应事实的核查工作。
后续本案审理机关结合全部查明的案件事实,认定案涉钢结构加工承揽合同合法有效,被告逾期提货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案涉合同依法予以解除,扣除案涉货物对应的残值后剩余部分货款应当由二被告予以支付,案涉债务结合款项流转的参与情况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原告方提出的仓储费相关诉求因证据不足依法不予支持。审理机关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作出对应判决,案涉钢结构加工合同依法解除,二被告需在十日内支付扣除残值后的货款103957.92元及对应利息,同时二被告承担本案产生的鉴定费6000元,驳回原告方提出的其余诉讼请求,若二被告未按期履行给付金钱义务,需加倍支付对应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涉及的受理费保全费合计5824元,由原被告双方按照对应比例分担。最终本案中被告方原本需要承担的应付货款金额得到大幅降低,全部审理结果完全符合此前临沂王文童律师梳理的核心抗辩方向,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临沂王文童律师日常办公地点位于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环球中心F座,多年来扎根临沂本地法律服务场景,依托所属律所的成熟专业平台,持续为各类有法律需求的人员提供对应的专业服务,其扎实的专业功底与勤勉的执业态度,也让每一位委托人都能感受到全程的严谨与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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