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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个人房产婚前加女方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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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3 · 11719人看过
导读:个人房产结婚之前加上女方的名字的话就变成了共同财产,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的规定,不动产的产权归属主要就是以产权证上登记的名字为准的,正常情况下婚前买的房子是个人财产,但加女方名字就等于自愿把一部分产权赠与女方。
对个人房产婚前加女方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一、对个人房产婚前加女方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如果婚前房产加上对方名字房产就成为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二、离婚时如何处理共同房产?

法院在处理离婚时共同房产一般坚持男女平等分配,同时照顾、保护子女和女方的合法权益。具体有如下规定:

1、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妻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3、双方对夫妻共同房屋的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一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一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4、婚时夫妻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一般不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该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当事人仍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房屋。

5、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的除外。

综上所述,只要已经在房产证上加上了女方的名字,如果离婚的话,女方肯定是有权利要求分割这套房产的,哪怕房产是男方婚前就全额购买的。意思就是在房产证上加女方名字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决定,男方要考虑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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