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家属拿着拘留通知书找到律所时,页面上“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字样格外刺眼,他们对案情细节几乎一无所知,只知道家人郑X在涉案公司任职副总经理,已经被刑事拘留。
陈晓伟第一时间完成会见手续,直奔看守所。会见室里,隔着玻璃,他没有先问案情,先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四类行为模式、三档量刑标准完整告知郑X,再逐一核对四个核心问题:任职岗位与具体职责、公司涉案的全员状态、本人实际参与的行为细节、对应的涉案税额与参与人数。郑X的供述让陈晓伟迅速做出初步判断,他涉及的虚开税款数额远超二百五十万元,按照当时的法律规定,对应的法定量刑区间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陈晓伟自2004年起从事法律工作,执业后始终专注刑事领域,这类经济犯罪的数额认定、地位作用区分是他最熟悉的辩护切入点。
审查起诉阶段,陈晓伟完成全部卷宗阅卷,逐页核对每一笔虚开交易的资金流水、开票记录、言词证据,确认郑X虽挂着副总经理头衔,却并未参与公司虚开业务的决策,也不掌控资金回流的核心流程,只是按照实控人指示参与了部分零散的对接工作,在整个犯罪链条里仅起到辅助作用。他梳理出四部分核心辩护逻辑:一是郑X在共同犯罪中属于从犯,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二是郑X到案后始终如实供述所有行为,自愿认罪认罚,符合法定从宽条件;三是郑X有明确的预缴罚金意愿,可体现悔罪态度;四是郑X此前无任何犯罪记录,属于初犯、偶犯。他将这些内容整理成完整的辩护意见,提前与公诉人沟通,同时告知郑X积极配合预缴罚金的相关流程。
庭审过程中,控方提出郑X的任职身份应当认定为主犯,不符合减轻处罚的适用条件。陈晓伟当庭提交了从公司岗位职责分工、其他同案人员的供述细节、郑X实际获取的报酬比例等多组对应证据,逐一拆解控方的主张,证明郑X从未参与犯罪收益的核心分配,也没有主导任何一笔虚开交易,其作用远小于公司实控人和核心管理层。陈晓伟是央视12套《我是大律师》节目首批嘉宾,多次接受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等多家媒体采访,就刑事法律热点问题发表专业评论,这类高强度的庭审对抗场景对他而言早已熟悉。
法院最终审理认为,郑X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认定为从犯,结合其如实供述、认罪认罚、预缴罚金的情节,对其减轻处罚,虽未采纳缓刑的辩护意见,但最终判决郑X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这个结果远低于最初预估的十年以上量刑区间,当事人家属拿到判决书时,反复核对刑期数字,半天没有说出话。
从事刑事辩护多年,陈晓伟始终认为,刑辩的核心不是找不存在的无罪空间,而是在现有事实和法律框架内,把每一个对当事人有利的细节挖到极致。他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还受聘担任过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2015到2024年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日常除了办理上百起刑事案件的实务经验,他还写下《想说无罪不容易》一文,收录进法律出版社出版的《辩策-盈科精选刑事案例》,里面记录的正是他多年来对刑事辩护边界的真实思考。目前他身兼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盈科北京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等多个职务,同时是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企业合规建设研究会委员,业务范围覆盖刑事辩护、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企业合规多个方向,其中经济犯罪、金融类犯罪、涉黑涉恶犯罪、职务犯罪的辩护,以及企业高管的刑事风险防范,是他投入精力最多的板块。这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的办理过程,没有戏剧性的反转,全靠对每一笔数额的逐一核对、对每一份笔录的细节拆解,最终才把原本横跨十年以上的量刑区间,压缩到三年六个月的实际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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