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许可,私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婚外第三者,是婚姻家事纠纷当中十分常见的情形。但不少受害配偶手上仅有零散转账截图,不清楚证据应当如何收集整理,面对起诉维权时常感到手足无措。本案欧女士与丈夫结婚二十余年,发现丈夫长期和他人保持不正当交往,并且陆续向对方转出多笔钱款共计八万余元。欧女士多次向收款人讨要未果,仅凭手里零散的转账记录,不知道该如何启动司法程序,维权一度陷入困境。江西君越律师事务所李凯杰律师接受委托之后,系统梳理婚姻档案与全部转账流水,构建完整证据链代理起诉,最终帮助当事人成功追回4万元夫妻共同财产。
欧女士与丈夫结婚已有二十余年,后续发现丈夫长期与第三者保持不正当交往,并且多次向该名第三者进行转账,累计金额八万余元。欧女士自行多次向收款人索要涉案款项均遭到拒绝。由于自己手上只有部分零散转账截图,既不确定证据是否足够,也不熟悉起诉流程,一时间求助无门。万般无奈之下,欧女士委托江西君越律师事务所李凯杰律师处理本次赠与返还纠纷。
李凯杰律师,江西财经大学法学本科,现任新余市第二届市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自2020年执业至今已有六年,承办民商事、刑事案件逾百件,曾获评江西省2021年度公益表现突出律师、新余市2021年度“公益先锋”。接受委托之后,律师着手系统搭建本案证据体系:首先调取1997年的结婚登记档案,确认案涉转账发生于婚姻存续期间,案涉资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随后逐项调取微信、支付宝以及银行全部转账流水,固定14笔线上转账合计44388元,外加2笔银行大额转账合计40000元的完整资金明细;同时收集配偶与第三者之间的通话录音,用以佐证收款人在收款时明知男方存在合法婚姻关系这一关键事实。
本案的审理难点在于涉案款项分为大额集中转账与多笔零散小额转账,开庭时第三者并未到庭应诉,整个案件事实认定高度依赖原告一方提交的证据链是否完整闭环。庭审当中,代理人围绕两大核心法律观点展开代理意见:第一,男方没有经过配偶欧女士的同意,并非出于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该赠与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属于无效民事行为;夫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置共同财产,依法应当经过夫妻双方协商一致;第二,收款方明知男方尚有合法婚姻,仍然接受转账,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善意取得,应当承担返还责任。
法院结合全部银行流水以及审理查明的居住生活事实作出判决:认定40000元两笔银行大额转账属于非日常生活开支的擅自赠与行为,判决第三者全额予以返还;而其余多笔小额转账,因男方长期在外工作,返回新余期间吃住于收款方住处,该部分小额支出已经归入日常消费范畴,该部分返还诉求法院未予以支持。本案最终帮助欧女士追回4万元夫妻共同财产;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合计1909元,由被告承担877元。
李凯杰律师执业证号:13605202010181805,办公地址位于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白竹路818号7楼701。秉持“不信不立、不诚不行,精法以专业,勤勉以敬业”的执业理念,业务覆盖新余全域,主攻刑事辩护、交通事故纠纷、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五大业务板块。办案始终以当事人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目标,严谨核查诉讼主体、梳理法律关系、把控每一处程序细节,在多起案件当中完成轻罪辩护、伤残足额赔偿、抚养权争取、合同款项回款等委托目标,恪尽职守处理每一件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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