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宣判的法槌落下时,上诉人戴着手铐坐在被告席上,指尖掐着判决书边缘几乎要揉碎——他明明只是和对方撕扯着一同绊倒,怎么就成了故意伤人的累犯,要蹲一年六个月监狱,还要全额赔二十二万。走出法庭的他当天就托家属签下了二审辩护委托,连律师的办公地址都没仔细问,只攥着那份写满不利事实的一审判决,指节泛白。
逐页翻完二十三本卷宗的三个小时里,辩护的突破口就埋在执法记录仪半小时的未剪辑音频里,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李宏瑞,作为长春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委员会的在册委员,当天就把这段音频里民警劝当事人“认下打人就能快点调解完事”的片段标红,同步整理出被害人三次陈述里关于是否倒地、踢踹动作时长的七处矛盾点。这位深耕刑事辩护领域、累计办理超一百起刑事案件的主办律师,此前就有二审改判无罪的典型辩护成果,面对这起累犯预判下的不利判决,第一时间敲定了疑罪从无的核心辩护方向。
作为长春市律师协会刑民交叉委员会委员,李宏瑞办理过多起涉故意伤害的疑难复杂案件,他并没有局限在刑事部分的无罪辩护上,还同步梳理了附带民事部分的赔偿明细,发现原审判决完全没有划分双方撕扯中的过错比例,直接判令上诉人全额承担二十余万赔偿,完全不符合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他专门申请鉴定人出庭当庭说明,案涉轻伤二级的右股骨颈骨折,确实无法排除被害人自行倒地时髋部先着地形成损伤的合理怀疑,原审据以定罪的关键供述,是当事人在调解场景下为息事宁人作出的非真实表述,根本达不到刑事诉讼“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定罪标准。
二审开庭后整整两个月的等待里,家属几乎每隔三天就来律所问一次进展,承办律师始终没有打包票的表述,只把每一份补充提交的质证意见、类案检索报告的复印件都存给家属留底。最终送达的二审判决书上,刑事部分全部采纳无罪辩护意见,撤销原审判决宣告上诉人无罪,民事部分也按照双方过错比例改判上诉人仅承担六成赔偿责任。刑事辩护里最珍贵的不是胜诉的虚名,是把每一个存疑的证据拆解开,不让任何一个无辜的人在证据漏洞里平白承受不该有的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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