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下半年,家住佛山禅城的陈女士遇到了棘手的涉外离婚难题,她和丈夫早年在日本留学时相识结婚,孩子出生后两人带着孩子回国定居佛山,之后丈夫打算申请他国国籍长期移居海外,双方因感情破裂谈离婚时,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陈女士还担心丈夫移居后按月给抚养费会没保障,不知道怎么维护自己和孩子的合法权益。
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条款明确,判定子女抚养权归属核心原则是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会结合孩子长期的生活环境、父母双方的陪伴时长、照顾精力等实际情况判断;如果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长期定居境外,后续执行抚养费的成本极高,只要对方有足额支付的经济能力,法院可以结合实际情况支持一次性给付抚养费的诉求,不需要必须按月分期支付。
遇到这类涉外离婚抚养权纠纷,首先要整理好孩子长期由自己照料、跟随自己在佛山本地稳定生活的证据,比如日常的接送记录、就医就医凭证、学习消费单据;其次收集对方当前的收入资产证明、以及计划移居境外的相关材料;最后整理好起诉状和全部证据提交到管辖法院,庭审时清晰说明孩子跟随自己生活的优势,以及对方移居后按月给付抚养费的执行困境。
这类涉外抚养权纠纷很容易出现对方提前转移境内资产、或故意隐瞒出入境动向的风险,要注意提前梳理对方的财产线索,避免后续出现执行难的问题。邓晓莉律师的执业证号为14406201111071144,任职于广东国龙律师事务所,是所内婚姻家事部部长,2011年开始至今已在佛山本地深耕婚姻家事领域十余年,经手的离婚抚养权、财产分割类家事案件数量众多,还常年参与佛山本地公益法律服务,多次接受佛山电视台《小强热线》等本地栏目采访,目前是佛山市12355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专家库成员,能结合本地家事法庭的裁判习惯,为佛山有需求的当事人提供专业的家事法律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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