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商标权利人许可就销售假冒商品,这算犯罪吗?答案是肯定的。被告单位XXX电设备有限公司长期这么干,非法经营额超118万元,情节特别严重。该公司员工杨XX作为主要采购贴牌产品的直接责任人员,被乐清市人民检察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提起公诉。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杨XX委托了浙江嘉瑞成(乐清)律师事务所的林奥特律师担任辩护人。林奥特律师有着法学本科学历,还是浙江嘉瑞成(乐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乐清市口才协会副秘书长,持有高级劳动关系管理师专业证书,还荣获过2019年中国校园健康行动护眼亮眼工程普法科普积极分子、2020年先进工作者、2021年温州市律师协会个人嘉奖等荣誉。
接受委托后,林奥特第一时间会见杨XX,全面了解其在案件中的具体分工、涉案经过及主观认知。同时,细致查阅本案全部卷宗材料,精准研判案件定性、杨XX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及量刑情节。结合杨XX系从犯、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权利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等核心情节,明确辩护核心方向,制定了“重点主张减轻、从轻处罚,助力当事人争取缓刑”的针对性辩护策略。
案件办理过程中,林奥特始终坚守辩护人职责,耐心向杨XX讲解本案涉及的法律规定、罪名构成、量刑标准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具体内容,引导其正确认识自身行为的违法性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协助其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庭审中,林奥特充分发挥刑事辩护专业优势,围绕案件核心焦点,条理清晰、重点突出地发表辩护意见。一方面认可杨XX的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体现其认罪悔罪态度;另一方面重点阐述杨XX具有的法定及酌情减轻、从轻、从宽处罚情节。最终,法院全部采纳辩护意见,判处杨XX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林奥特律师用专业和负责,切实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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