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买房住了十多年,卖家反以面积超量拒过户

买房住了十多年,卖家反以面积超量拒过户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10.12 · 1538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龚彬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41人 执业7年
律所:四川品贤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113201910086738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刑事辩护、婚姻家庭
咨询电话:15082751545
代表案例:10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龚彬律师,男,汉族,中共党员,四川品贤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在刑事辩护、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合同纠纷等领域有独到见解,秉承“以品立信,以贤致远”的宗旨,贯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以扎实的法律功底、娴熟的法律技巧、丰富的实践经验、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社会协调能力为您提供最优质的的法律服务!
更多>
导读:明明早已付清绝大部分房款、实际入住房屋十余年,却迟迟拿不到过户凭证,卖家还反以实测面积超标、买家欠缴费用为由拒绝履行合同,这类本地存量自建房交易的常见纠纷该如何破局?本案通过三维证据梳理锚定核心约定,最终法院判决卖家限期配合完成过户,为同类历史遗留房屋交易的权利主张提供了可落地的裁判参考。

2007年营山本地的曹先生买下当地自建小区的一套二手房,当时和卖家夫妇签下书面《售房协议书》,约定房屋总价83500元,签约当天先付80000元,剩余3500元尾款等卖家配合办完房产证、土地证过户后结清,过户税费按国家规定双方各自承担。协议签完曹先生当场转款收房,一家人住了整整12年,期间2012年还按双方口头约定,给了卖家10000元用于把房屋的划拨性质土地转为可交易的出让土地。没想到2013年卖家瞒着曹先生,直接把原本要卖给曹先生的房屋产权登记到了自己夫妻俩名下,之后一直拖着不肯配合过户。直到曹先生反复催促,卖家反而提出要求:协议写的预估面积是110平,现在实测有113.79平,要补3.79平的差价,加上3500元尾款、所谓欠缴的10000元土地出让金,曹先生总共要再给25000元才肯过户。

多次协商无果后曹先生委托了四川品贤律师事务所的龚彬律师代理案件,这位2019年起正式执业、扎根营山本地多年的法学本科律师,践行“以品立信,以贤致远”的执业宗旨,坚持“无证据、不主张”的办案原则,第一时间对全案材料做了“时间线+法律关系+争议焦点”三维梳理:首先把2007年签约、付款、交房,到后续协商过户的全流程时间节点全部列明,再逐一对应每一个节点的收条、协议、实际居住的水电缴费记录等佐证材料,先理清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法律关系,再提炼出三大核心争议点:案涉合同是按套总价交易还是按面积计价、卖家私自把房屋登在自己名下是否构成违约、所谓未缴的土地出让金主张有没有证据支撑。

结合熟稔的营山本地裁判口径,龚彬律师当庭提交了梳理完成的可视化证据对照表,明确指出协议全文没有任何“按单价乘以面积计算总房款”的表述,仅约定了110平左右的预估面积,总房款是固定打包价,卖家事后以实测面积超标索要差价的主张完全不符合合同约定。同时针对卖家辩称是曹先生自身原因拖延过户的说法,代理律师提交了曹先生多年来反复和对方沟通过户的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直接推翻了对方的抗辩逻辑。营山县人民法院审理后完全采信了核心代理意见,最终判决登记在卖家夫妇名下的案涉房屋归曹先生所有,卖家需限期配合完成所有权转移登记,本案全部944元诉讼费用由卖家承担,仅需曹先生按协议约定在过户完成后结清3500元剩余尾款,曹先生住了十多年的房子终于拿到了合法的权属保障。

除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外,龚彬律师深耕营山本地司法实践多年,独立承办上百起案件,擅长处理刑事辩护、婚姻家事、债权债务、劳动工伤等多类纠纷,全程执行标准化办案流程,从接案、证据收集、文书撰写、庭审准备到庭后复盘全节点可追溯,复杂案件同步配套法律关系图、争议焦点对照表、类案检索报告辅助庭审表达,始终坚持收费透明、全程保密、风险前置告知的执业准则,依托本地多年积累的实务经验精准预判案件走向,为南充营山范围内的当事人提供可落地的法律解决方案。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

法律顾问专业问答普法

全部
遇到诉讼指南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