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信用卡消费已经成了不少人生活中的一部分,先消费后还款的模式给大家带来了便利。可有些持卡人却动起了歪心思,故意透支信用卡不还钱。那到底怎样的情况会被认定是恶意透支非法占有呢?这不仅关系到持卡人的信用,还可能会让持卡人面临法律责任。所以搞清楚这个问题很重要,下面就来详细说说。
一、“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情形
根据法律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就可能被认定为恶意透支。这里的“非法占有目的”有几种情形,比如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像小李,他每月工资只有三千,却办理了好几张信用卡,每张都透支了好几万,他根本没能力偿还,这就可能被认定有非法占有目的。还有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这也属于非法占有。例如小张用信用卡透支后,去购买奢侈品、去高档场所消费,完全不考虑自己的还款能力,这就是明显的肆意挥霍。
二、经银行有效催收的界定
银行的催收必须是有效的。要同时符合在透支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后进行;采用能够确认持卡人收悉的方式,但持卡人故意逃避催收的除外;两次催收至少间隔三十日;符合催收的有关规定或者约定这些条件。有的银行会发短信、打电话催收,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就算有效催收。比如银行给小王打电话催收,有通话记录为证,并且两次电话间隔超过三十日,通知到了小王,这就算是有效催收。若小王故意换电话号码、搬家来逃避催收,那也不影响认定。
三、超过规定限额和期限的判断
超过规定限额透支,是指超过信用卡章程和领用合同明确规定的透支额度。超过规定期限透支,是指超过银行规定的还款日期仍未还款。比如银行规定的额度是一万元,持卡人透支了一万五千元,这就超过了规定限额。又规定持卡人必须在每月十号前还款,持卡人到了下个月还没还,这就超过了规定期限。
四、恶意透支数额的认定
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时尚未归还的实际透支的本金数额,不包括利息、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例如小赵的信用卡透支本金是五万元,产生了利息五千元,在认定他恶意透支数额时,就只算五万元本金。还款时,先归还的款项,应当认定为归还的是产生时间较早的透支款项。
恶意透支非法占有一旦被认定,持卡人可能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接下来持卡人可能会面临银行的催收升级,甚至会收到法院的传票等。要是遇到这种复杂的情况,自己不知道该如何应对,别慌,可以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拥有大量经验丰富的专业律师,他们的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在这里不会给你做虚假承诺,也不会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最大限度维护你的合法权益,让你不再为这些难题发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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