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民交叉纠纷一直是民商事诉讼当中的难点。普通个体商户正常做生意收款,却不巧收到诈骗案件的流转赃款,事后被受害的被害人直接提起民事诉讼,以不当得利为由起诉要求全额返还款项。一旦败诉,商户等于货物交出、钱款退回,平白遭受双重损失,小本经营的生意很可能直接被拖垮。本案便是一起典型的商户收到涉诈资金之后引发的不当得利诉讼。
经营食杂烟酒店的当事人完成一笔香烟交易,刚刚收到 10 万元尾款,账户随即被公安机关临时冻结。这时当事人才知晓,这笔转账并不是香烟买家本人支付,而是电信诈骗被害人被骗之后流转出来的涉案赃款。后续受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当事人构成不当得利,要求全额返还 10 万元。如果本案败诉,当事人已经交付价值十万元的香烟,还要再退还十万元钱款,本就微薄的小店经营资金将直接断裂,面临巨大的生存压力。情急之下当事人找到福建江一律师事务所江格格律师寻求法律帮助。江格格律师为律所主任,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超 300 件,长期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拥有丰富的纠纷处理经验。
接受委托之后,江格格律师并没有仓促起草答辩意见,而是顺着整笔香烟买卖的完整交易流程,系统梳理全套证据材料。一方面整理当事人合法有效的烟草经营资质、微信群中与买家磋商的全部聊天记录、700 元定金收款凭证、当日香烟出库清点记录、货物交付的相关佐证;另一方面主动对接办案公安,调取侦查情况说明,该书面材料确认当事人事前对此笔资金涉诈一事毫不知情,并未参与电信诈骗、洗钱等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该类案件当中,原告往往持有朴素观点:钱款流入被告账户,被告就应当予以返还。但法律层面,不当得利有着明确的构成要件,核心是获利一方缺少合法取得钱款的法律依据。庭审当中,江格格律师跳出原告 “收到钱就要退” 的思维逻辑,围绕不当得利法定构成要件分层展开抗辩:第一,全套证据闭环证实该 10 万元属于香烟买卖合同项下的尾款,当事人已经对等交付价值相当的香烟,取得货款具备真实合法的交易基础,不属于无依据获利;第二,结合公安机关出具的侦查说明,证实当事人主观上不存在过错,属于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第三,厘清救济途径的边界,被害人财产受损的根源来自诈骗分子的刑事犯罪,损失理应通过刑事追赃退赔程序予以挽回,不能越过刑事追责,让完全无辜的正常商事经营者替犯罪分子承担损害后果。
法院最终全部采纳代理抗辩意见,认定当事人取得案涉 10 万元存在真实交易基础,属于善意第三人,不成立不当得利,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自行负担,商户的经营资金得以完整保全。
江格格律师秉持专业维权、审慎办案的执业理念,主攻民商事、婚姻家事业务,同时具备刑事案件处理实务经验。擅长在错综复杂的刑民交叉纠纷中梳理证据脉络,厘清多层法律关系;既优先以调解兼顾情理化解矛盾,也能够在庭审当中紧扣法律要件争取当事人利益最大化。针对正常经营收到涉诈资金被诉不当得利、卷入刑民交叉民事诉讼、存有真实对价却被起诉退款类案件,可提供证据梳理、诉讼方案拟定以及庭审全程代理等专项法律服务,帮助当事人划清责任边界,规避无端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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