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中律师为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曾获司法局“优秀律师”、中闻律所劳动法卓越奖、律图网“敬业先锋”等称号,还曾担任兼职调解员。深耕劳动与婚姻继承领域多年,吴中律师组建的专业团队累计承办案件超千件,涉案总金额超亿元,凭借对法律法规的精准把握与北京地区司法实践的深刻理解,为众多当事人妥善处理了各类疑难纠纷。本文选取两起劳动争议典型案例,为大家展示劳动权益维权的实务过程。
2019年,徐女士入职北京某资管公司担任编剧岗位,公司仅为其缴纳社保公积金,全程未与徐女士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25年,公司以经营不善为由口头劝退徐女士,后续直接通过微信发送离职证明单方解除劳动关系,还拉黑了徐女士所有联系方式。徐女士提出劳动仲裁,主张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违法解除赔偿金、在职期间未休年假工资三项诉求,涉案公司收到仲裁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与庭审。
2022年5月,孙某入职北京某公司,双方签订固定书面劳动合同。自2024年9月起,公司以受行业政策调整、投资方违约影响,出现生产经营及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开始拖欠孙某工资,截至2025年6月20日双方劳动关系终结时,公司累计欠薪金额达二十万元。孙某多次催讨无果,公司始终以经营困难作为拒绝支付的抗辩理由,孙某最终委托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两起案件分别指向当前劳动争议维权中的两类常见难点:第一类案件中,小微公司用工管理极不规范,既无书面合同又在辞退后直接失联,劳动者手中的直接用工证据十分零散,同时叠加仲裁阶段对方拒不到庭的程序特殊情况,如何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支撑全部诉求,是维权的核心难点;第二类案件中,公司所持“经营困难可拖欠工资”的抗辩具有现实迷惑性,不少劳动者甚至用人单位都误认为资金周转困难可以豁免工资支付义务,需要从法律依据与权益优先级层面厘清该抗辩的无效性,突破认知误区才能推动诉求得到支持。
吴中律师团队接受两案当事人委托后,分别针对性制定了代理方案:针对第一起案件,团队第一时间全面梳理徐女士手中的零散材料,串联起工资流水、社保缴费记录、公司单方发送的离职证明等证据,形成了能够完整证实事实劳动关系与公司单方违法解除行为的证据链,同时精准拆解三项诉求对应的法律适用规则,客观评估出未休年假诉求因当事人无法举证入职前连续工作满12个月的事实,提前向当事人做好释明,避免不合理预期。即便后续公司消极拒不出庭,我方提交的完备材料也足以支撑仲裁委查清全部案件事实。针对第二起欠薪案件,团队第一时间固定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多次催薪的完整聊天记录等全套证据,围绕“经营困难不能成为工资支付的免责事由”这一核心抗辩点,精准引用《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报酬足额支付的明确规定,指出经营困难属于企业自身应当承担的商业风险,不能转嫁给劳动者,同时从劳动者生存权优先保护的法理层面强化主张的合理性,全面驳斥了公司的抗辩逻辑,全程跟进仲裁、诉讼全流程推进案件进展。
第一起案件中,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全面采信吴中律师团队的代理意见,裁决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公司需在五日内向徐女士支付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580000元、违法解除赔偿金46000元,合计款项62万余元。第二起案件中,经北京市某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及人民法院审理,均认定行业政策变化、投资方违约等经营困难事由不属于缓发、拒付工资的合法依据,支持了孙某要求公司全额支付欠付二十万元劳动报酬的全部主张。
结合上述两起实务案例,吴中律师团队在此向广大劳动者作出几点实用法律提示:第一,入职后请注意妥善留存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社保缴费记录、岗位相关工作沟通材料等用工凭证,一旦后续发生劳动纠纷,这些都是证明劳动关系的核心证据;第二,遭遇公司口头辞退、无理由解除时,不要随意签署自愿离职类文件,优先通过合法方式固定公司主动作出解除意思表示的相关证据,便于后续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第三,遇到公司以经营困难为借口长期拖欠工资的情况,不要直接被动妥协接受无期限拖欠的安排,可通过协商书面确认欠付金额、或者及时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益,工资作为劳动报酬受法律优先保护;第四,如需主张未休年休假工资,注意留存好前单位离职证明、连续社保缴费记录等材料,用于证实自己满足享受法定带薪年休假的前置条件。
如果您目前正遇到劳动纠纷、用工风控相关的法律疑问,或是有婚姻继承相关的家事法律服务需求,都可以联系吴中律师团队咨询交流,团队将结合您的具体情况,为您提供专业合规的法律服务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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