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产交易中,因开发商债务纠纷导致业主房屋被查封的情况并不少见,不少业主在这类纠纷中面临房屋被执行的风险,且维权困难重重。证据不足、法律关系梳理不清等问题,常让业主自行维权陷入僵局。接下来,为大家分享云南仁悦律师事务所王禾杰律师承办的一起真实案例,王律师深耕民商事诉讼领域9年,处理过大量合同纠纷、金融不良资产处置等案件,在此类案件中经验丰富。"
"本案原告为购房自然人,在房屋查封前与被告二度假村地产企业签订了购房协议,不仅付清全部房款,还收房入住并缴纳了物业费。然而,被告一地产企业因债权问题查封了案涉房屋,原告提出执行异议却被驳回。原告委托王禾杰律师等起诉,请求停止执行、解封房屋、确认房屋归其所有并配合过户。被告一持反对意见,被告二则认可原告购房事实,双方矛盾冲突明显。"
"原告起初尝试自行维权,与被告进行私下协商,但由于缺乏专业法律知识,未能有效梳理双方的法律关系与关键事实,也未意识到证据的重要性。在自行维权过程中,原告虽有购房协议等材料,但未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导致在执行异议阶段败诉,亟须专业法律人士介入。"
"王禾杰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工作。她仔细梳理现有证据,对购房协议、全款收款收据、房屋交接单、物业缴费凭证等进行整合,确保证据完整且相互印证。同时,她根据法律规定和以往办案经验,确定案件核心在于证明原告满足排除强制执行的法定条件。"
"在办案过程中,王禾杰律师秉持严谨务实的执业思路,拒绝刻板套用通用模板。她结合当事人诉求,兼顾维权效果与成本,决定筹备调解与诉讼双重预案。一方面,尝试与被告方进行调解,寻求和解的可能性;另一方面,积极准备诉讼材料,为庭审做充分准备。"
"在庭审中,王禾杰律师围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四要件逐一举证,详细论证原告满足排除强制执行的全部法定条件。同时,针对被告一的抗辩观点逐一进行反驳,用扎实的证据和专业的法律知识,有力地维护了原告的权益。"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在房屋查封前签订合法书面购房合同、付清全款、实际占有房屋,且非自身原因未过户,完全符合排除执行的法定情形。因此,判决停止对案涉房屋的强制执行;但确权、过户、解封不属于本案执行异议之诉的审理范围,不予支持;案件受理费由被告一承担。通过王禾杰律师的努力,原告已入住的房产得以保住。"
"从这起案件可以看出,普通当事人在维权过程中常存在证据意识淡薄、法律关系梳理不清等误区。在类似纠纷发生时,应及时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购房合同、付款凭证、入住证明等。同时,遇到复杂的法律问题,建议尽早委托专业律师处理,避免自行维权导致证据缺失、错过最佳维权时机,从而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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