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劣质化肥致庄稼绝收,农户损失能否全额追回?

劣质化肥致庄稼绝收,农户损失能否全额追回?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10.06 · 2019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臧存良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职务:高级合伙人
律所:山东运泽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715202310692548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婚姻家庭
咨询电话:15320820635
代表案例:67个
律师优势:;臧存良律师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师协会会员、山东运泽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承办各类民事、经济、刑事、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及合同、法律顾问等律师业务。执业以来严格遵守执业规范,秉承“天地立心、生民立命”的执业理念,以为当事人提供亲民优质的律师服务为宗旨,代理合同纠纷、婚姻家事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劳动人事争议纠纷等各类案件百起,理论知识丰富、办案水平一流。
更多>
导读:农民购买化肥时若遭遇劣质产品,庄稼绝收,厂家与商家互相推诿,索赔往往困难重重。很多农户因损失大、证据散、鉴定难、主体复杂,最终只能无奈认亏。近日,山东运泽律师事务所的臧存良律师代理了一起特大农资产品责任纠纷案,为两位受害农户成功维权。

本案中,两位原告承包土地种植毛豆,购买复合肥用作底肥后,毛豆出现大面积不发芽、烂根、绝产的情况,损失惨重。经市场监管部门抽样鉴定,化肥氯离子严重超标,属于不合格产品。然而,生产厂家与销售商却互相推卸责任,拒不赔偿。农户面对跨省大厂、本地经销商、多年旧账、证据繁杂的情况,维权无望,于是委托臧存良律师提起诉讼。

案件的核心争议在于,生产厂家否认产品不合格,辩称减产与肥料无关,且对农户提出的80万损失金额存在异议。

臧存良律师接手案件后,打出了一套硬核胜诉组合拳。首先,锁定产品缺陷铁证,固定市场监管局抽检报告、官方司法鉴定、不合格结论,两份检测报告相互印证,直接认定化肥不合格,彻底推翻厂家“产品合格”的谎言。其次,击破因果关系抗辩,针对厂家辩称“减产与肥料无关”,结合绝产现场、种植记录、官方评估报告、忌氯作物特性严密论证,让法院完全采纳不合格化肥直接导致绝产的因果关系。再者,80万损失鉴定全额采信,由公安机关委托的价格评估报告确定损失800035元,律师完整保留证据链,在厂家不申请重新鉴定的情况下,法院全额支持损失金额。另外,依据《民法典》产品责任规定,同时起诉生产者和销售者,让法院判决二者承担连带责任,农户可向任何一方全额要钱,保障回款。最后,使近12000元受理费全部由败诉方承担,让农户实现零成本维权。

从法律角度来看,《民法典》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本案中,化肥经鉴定为不合格产品,导致农户庄稼绝收,生产厂家和销售商理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赔偿800035元,两位农户拿到救命钱,案件圆满收官。

这起案件给广大农民朋友提了个醒。在购买农资产品时,一定要保留好相关票据和产品样本,以便在出现问题时能够作为证据维权。遇到问题不要轻易放弃,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臧存良律师在产品责任、农资维权、侵权损害、司法鉴定、大额赔偿领域展现出了顶尖实战能力,即便面对再强势的厂家、再复杂的纠纷,也能为当事人争取到全额胜诉。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

法律顾问专业问答普法

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