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法院如何判?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法院如何判?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10.05 · 1515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杨馨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7年
律所:北京天驰君泰(沈阳)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2101201911098926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公司经营
咨询电话:13194224552
代表案例:37个
律师优势:;
更多>
导读:某园林工程公司与某置业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产生纠纷,园林公司要求置业公司返还工程质保金并支付利息,置业公司则抗辩称未完成质保终结手续不应计利息。法院经审理,结合多项证据认定置业公司违约,判决其支付质保金及利息,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也由其承担。杨馨律师在本案中为园林公司提供了专业法律服务。

在建设工程领域,合同纠纷时有发生。本案中的某园林工程公司就陷入了这样一场纠纷之中。

某园林工程公司与某置业公司先后签订了三份园林及配套工程合同,合同中明确约定按工程总价款的5%扣留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予以返还。工程顺利竣工,质保期也如期届满。双方进行对账后,确认被告某置业公司累计拖欠质保金147578元。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被告却迟迟未支付这笔款项。

被告提出了抗辩理由,称双方未完成质保终结手续,所以不应计算利息。这一纠纷由此产生,某园林工程公司无奈之下,选择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返还工程质保金并支付相应利息。

在这场纠纷中,证据的梳理和认定至关重要。法院结合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单、保修期终结申请书、工程对账单等一系列证据进行审查。经过严谨的分析和判断,认定案涉工程均已过质保期。这意味着被告置业公司怠于履行付款义务的行为构成了违约。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被告限期向原告支付全部质保金,并按照对应时间分段计算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也由被告承担。

在这起案件中,北京天驰君泰(沈阳)律师事务所的杨馨律师为某园林工程公司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服务。杨馨律师拥有东北财经大学刑法学硕士学位,执业多年,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在刑事辩护、婚姻家事、合同纠纷、公司法相关法律事务等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她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在本案中为园林公司据理力争,维护了其合法权益。

正如一位法律人所说:“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杨馨律师在本案中的表现,充分体现了这一点。她通过对证据的精准把握和对法律条文的深刻理解,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在基层法律服务中,这样的专业律师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力量,他们用自己的专业和经验,书写着公平与正义的篇章。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

法律顾问专业问答普法

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