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年当事人在福州仓山某楼盘看房,和开发商签订了房屋认购协议,当场交了30万元定金。按照约定,后续双方要就正式购房合同的条款继续协商,确定一致后再签订网签的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
"可签完认购协议付完定金之后,当事人每次找开发商对接正式合同条款,对方都一直含糊其辞,既不明确首付款的具体金额、付款节点这些关键内容,也不配合敲定正式合同的细节,时间拖了很久都没进展。"
"当事人觉得不对劲,多次发书面函件、上门找工作人员沟通,对方要么不回复,要么敷衍推脱。一来二去双方产生了矛盾,开发商反过来提起反诉,要求解除认购协议,还要直接没收当事人已经交的30万元定金。"
"当事人这下慌了,自己本来是正常看房买房,非但没推进成购房流程,还面临定金被全额没收的风险,找开发商协商也走不通,之后找到了位于福州市华林路492号金辉大厦9层的福建航嘉律师事务所,委托黄华彬律师代理这起纠纷。"
"黄华彬律师2019年正式取得律师执业资质,至今已经承办各类民商事案件逾300件,本身拥有福州大学计算机技术专业硕士的复合学习背景,早年还有过互联网行业的从业经历,在对接技术类纠纷、梳理跨领域证据逻辑上积累了很多实务经验。"
"接手案件之后,黄华彬律师首先把当事人手里留存的所有材料全部梳理了一遍,包括当初签的认购协议、转账付定金的凭证、这几年和开发商所有的沟通函件、往来记录,还有之前几次诉讼已经生效的裁判文书,一点点把整个事件的时间线理清楚。"
"结合这类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的处理规则,黄华彬律师向当事人解释,认购协议属于预约合同,双方在签订正式本约的过程中,都要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开展磋商,不能故意隐瞒核心交易条款,也不能无正当理由拒绝推进签约流程。"
"结合当事人的证据情况,黄华彬律师团队整理了核心的代理思路:一是证明当事人从始至终都在主动配合磋商,没有任何拒绝签约的违约行为;二是证明开发商始终不披露首付款金额、拒不明确正式合同核心条款,才是导致合同迟迟无法签订的根本原因;三是针对开发商提出的没收定金的反诉,结合之前法院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针对性准备抗辩材料。"
"庭审过程中,开发商一方提出很多不实的抗辩意见,主张是当事人自己拖延、不愿意配合签约,才导致正式合同无法签订。黄华彬律师结合双方多年来的沟通记录、函件送达回执、之前案件的庭审笔录逐一核对,把开发商的抗辩意见逐一驳斥。"
"最终法院审理后认定,开发商在认购协议履行过程中没有尽到诚信磋商的义务,存在缔约过失的根本违约行为,不符合没收定金的法定条件,判决开发商在规定期限内双倍返还当事人定金共计60万元,同时驳回了开发商的全部反诉请求,案件对应的诉讼费用也全部由开发商承担。"
"处理完这起案件之后,黄华彬律师也提醒有类似经历的购房者,签订房屋认购协议、支付定金之前,一定要先确认清楚所有核心交易条款,不要轻信售楼人员的口头承诺;一旦后续出现对方拖延磋商、拒不签约的情况,要注意留存好所有书面沟通证据,不要随意签署对方提供的所谓自愿放弃购房、自愿放弃定金的文件。"
"黄华彬律师长期在福州本地处理各类房产合同、二手车交易、婚姻继承、普通侵权类纠纷,熟悉福州本地各法院的案件裁判思路,始终秉持严谨务实、客户导向的执业理念,会在办案过程中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梳理可落地的诉讼策略,兼顾当事人的时间与经济成本。"
"如果是在福州本地遇到房产交易、商事合同、家事继承、侵权索赔类的法律纠纷,都可以参考这类同类案件的办理逻辑,先把手中的证据材料整理完整,再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制定对应的维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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