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XX满心欢喜筹备婚礼,却因与未婚妻感情变故,婚礼无法如期举行。2021年3月,何XX与张家港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订《婚礼策划协议》,支付定金5000元。6月,双方再次签订协议,调整总服务费用为35000元,另加甜品费1888元,何XX当日支付预付款15000元及甜品费,累计支付21888元。两份协议均明确“款项一经交纳,不得以任何理由退还”。婚礼取消后,何XX要求退费,却遭被告拒绝。
何XX辗转找到了深耕企业及个人法律服务领域的朱亚龙律师。朱律师秉持“正直为本,诚信为锚”的执业信条,擅长民商事诉讼与非诉案件,尤其在合同纠纷方面经验丰富。他曾在“无正式合同”的困境中,代理出租方成功追讨拖欠租金并收回房屋。
接受委托后,朱律师针对“霸王条款”效力及退费金额这两个核心争议焦点,制定了精准的诉讼策略。他主张格式条款无效,指出案涉“概不退款”条款系被告单方提供的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且未履行提示说明义务,应属无效。同时,他厘清定金法律边界,指出首期5000元定金远超合同标的额20%的法定上限,超额部分应视为预付款。庭审中,朱律师对被告主张的物料采购、人员提成等1.8万余元损失证据进行严格质证,指出其支出未经原告确认,与本案关联性不足。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之间的服务合同合法有效,因婚礼取消,合同予以解除。合同中“款项一经交纳,不得以任何理由退还”属于格式条款,显失公平,不具有约束力。综合考量合同履行程度、被告实际筹备情况及过错程度,法院酌情判令被告返还服务费10000元,因甜品费未实际发生采购,判令全额返还1888元。最终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共计11888元,本案一审终审。
朱律师精准运用《民法典》格式条款规定,否定商家单方制定的霸王条款效力,为消费者争取退费基础。准确界定定金与预付款界限,合理调整诉讼请求,避免当事人主张过高导致诉讼风险。对商家举证的“损失清单”进行有效抗辩,促使法院仅支持合理成本,最大限度为委托人追回款项。本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朱律师快速推进流程,一审终审即时生效,帮助委托人在短时间内拿到生效判决,实现回款。
11888元成功追回,何XX的经历告诉我们:签订合同要谨慎,遇到霸王条款别慌。
如果你遇到类似情况,可以这样做:
仔细研读合同条款,明确自身权益与义务;
遭遇不合理条款,及时咨询专业律师;
保存好相关证据,为维权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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