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层刑事案件办理中,盗窃类案件占据较大比例,部分行为人因一时冲动采取破坏性手段实施盗窃,既侵犯他人财产权益,又造成额外财产损失,往往需要同时承担退赔、修复被害人损失的责任。张X的案件就属于此类典型,他分两次在居民小区内以砸破车辆车窗的方式盗窃车内财物,合计盗取现金与物品价值三千余元,同时造成两辆汽车车窗及车内部件损坏,被害人就车辆维修费用提出赔偿主张。"
"事发后张X被公安机关通过监控追踪、DNA比对锁定身份并抓获归案,对自身盗窃行为供认不讳。家属最先尝试自行与两名被害人沟通赔偿事宜,希望通过足额赔偿换取谅解,为张X争取从轻处理。第一笔沟通相对顺利,家属向第一名被害人支付了一万元赔偿款,对方当场出具了书面谅解。但与第二名被害人的协商陷入僵局,对方提出二十四万元的车辆维修赔偿诉求,张X家庭条件有限,无力承担这笔高额费用,双方反复拉扯多次仍未能达成一致。家属也曾尝试自行向承办检察官说明家庭情况,希望在没有全额谅解的情况下也能对张X从轻量刑,但并未得到明确的降刑承诺,案件始终按照既定程序推进。"
"本案由长期专注刑事辩护领域的徐海龙律师承办,其深耕刑事辩护实务多年,熟悉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规则与量刑协商尺度,擅长从全案件细节中挖掘有利于被告人的从宽情节。接受委托后,律师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张X,核对作案细节、涉案金额认定与车辆损失鉴定意见,整理已有的赔偿凭证、谅解书与沟通记录,逐一排查证据链中可能存在的争议点。"
"办案过程中,律师始终秉持审慎务实的办案原则,没有将辩护工作局限在审查起诉阶段,而是同步准备了两套辩护方案。一方面就现有已取得的谅解、张X自愿认罪认罚的情节,与承办检察官充分沟通量刑基准;另一方面持续跟进第二名被害人的赔偿调解,多次对接承办法官与被害人,核对车辆维修的实际票据与损坏部位,厘清不合理的索赔部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赔偿一致,取得第二名被害人的书面谅解。庭审中,律师当庭提交全部谅解材料,围绕补充到案的从宽情节发表量刑辩护意见。"
"最终公诉机关当庭调整量刑建议,将原先提出的七个月有期徒刑建议变更为六个月有期徒刑。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以盗窃罪判处张X有期徒刑六个月,判决作出当日张X的实际羁押期限已达到判决确定的刑期,法院依法裁定对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这类案件的办理提示普通公众,采取破坏性手段实施盗窃,不仅要为盗取的财物承担退赔责任,还需要对造成的财产损失进行赔偿。一旦涉案,切勿轻信不赔偿也能从轻的侥幸认知,更不要在审查起诉阶段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后就放弃辩护工作,持续推进赔偿谅解、补齐从宽情节,才能在法律框架内争取最有利的处理结果。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