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名下账户流水对应26.9万转账记录,就一定是诈骗犯罪的定罪依据吗?这道没有标准答案的法律题,曾摆在被指控诈骗的当事人面前,也落在接过案件材料的人身上。
束丽丽,南京大学法学院学士,执业第十一年,在接过这份卷宗时,指尖最先触到的是当事人家属发来的、带着汗渍的取保候审决定书复印件,复印件边缘起卷,是反复摩挲查看留下的痕迹。
她的办公椅边堆着刚从法院复印回来的厚厚的案卷,卷宗边缘用蓝色签字笔标注着重点,那是她长期办案养成的习惯,她所在的律所,有二十三名律师,她是负责刑事与合同纠纷方向的主办律师。
她用整整三天时间把卷宗里的每一页材料都过了两遍,在被告人的供述记录里,她圈出了“如实供述”的字样,那是法定从轻的核心依据之一。她指导当事人主动联系被害人,说明案件情况,同时沟通退赔事宜,期间她和当事人一共见了五次面,每次都带着提前整理好的退赔协议草稿,确保每一条款都符合法律规范,没有遗漏当事人应有的权益。
当事人拿到被害人的谅解书那天,特意给她发了一条微信,里面附了一张拍自银行转账凭证的照片,凭证上的数字,正好与涉案本金数额一致。她在微信上回复了一句“先保存好原件,后续辩护会用到”,没有多余的寒暄,把注意力拉回庭审辩护的准备中。
庭审当天,她站在公诉人对面,手里拿着提前准备好的辩护意见,每一条都对应卷宗里的证据,包括当事人的坦白供述记录、被害人的谅解书、以及当事人亲属的收入证明——那是她为证明当事人退赔能力准备的材料,虽然没有用上,但她始终觉得,多一份准备,就多一份安心。
法庭最终采纳了她提出的辩护意见,判决当事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五万元。走出法院大门时,当事人主动伸手和她握了一下,那是一种带着感激的力度,没有过多的话语。
她后来参与的担保追偿纠纷案中,面对三名缺席庭审的被告,她厘清了多人连带担保的法律关系,核算出各自的代偿责任比例,最终法院支持了全部诉讼请求,为当事人追回超四十万元代偿款及利息。她熟悉当地三家基层法院的庭审节奏,知道哪些证据需要提前准备,哪些陈述能更贴合法官的裁判思路,这是她长期在镇江丹阳地区办案,积累的经验带来的便利。
她曾处理过一个农村建房质量纠纷,通过司法鉴定固定了施工瑕疵的核心证据,击破对方的无效抗辩,为当事人追回了三十三万余元经济损失。她把这类案件的证据整理方式,做成了自己办案笔记本里的模板,每次遇到类似案件都会调整使用。
她作为镇江市律师协会会员,参与过三次本地律所组织的民商事案件研讨,每次都会把自己经办的疑难案件情况分享给同行,也会记录下其他律师的处理思路。她的执业理念里没有复杂的修饰,只有三个简单的要求:说真话,做实事,对当事人负责。
在她看来,律师的工作,就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帮当事人守住能守住的东西,不管是人身自由,还是经济利益,都是普通人生活里最在意的部分。有一次她在整理案件材料时,看到当事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手写的一份悔过书,字里行间都是对家庭的愧疚,她把这份悔过书附在辩护意见里,作为当事人悔罪态度的补充证据,最终也被法庭采纳。
她的办公桌上,放着一个用了六年的保温杯,杯身上印着律所十周年的纪念字样,她从来没有换过,说用惯了,也觉得上面的字能提醒自己,做法律工作,得有踏实的底气。她办理的案件,从大额欠款追偿到刑事被害人索赔,每一起都没有留下遗憾,不是因为总能胜诉,而是因为她总会把该做的准备做到位,让当事人在每一个环节都能感受到被重视。
她始终记得,有个劳务欠款执行案,她全程跟进执行流程,对失信企业采取了限制高消费和列入失信名单的措施,还帮当事人保留了永久恢复执行的权利。那个案件的当事人是个打工的年轻人,拿到执行款时,在电话里对她说了谢谢,她说这是应该做的,只是在挂断电话后,特意在自己的办案日志里,记下了这个年轻人的名字,怕以后有需要再联系时找不到人。
对于她而言,每一起案件,都是一次对法律规则的实践,也是一次对当事人信任的回应,她要做的,就是在这个过程里,把每一步都走得扎实,没有花哨的技巧,只有对案件本身的认真,和对当事人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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