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甘肃天水,一对夫妻的婚姻走到了破裂边缘。原被告经人介绍结婚,婚后育有一名未成年儿子。由于婚前了解不足,婚后家庭矛盾频发,双方长期分居,夫妻感情已然破裂。原告曾起诉离婚未获准许,之后夫妻关系仍未修复,便再次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原告诉请婚生子交由被告抚养,原告承担抚养费,同时希望将原告母亲名下的房产给孩子居住使用,双方各自对外债务各自承担。然而,在庭审中,双方对于抚养费标准、房屋居住使用、离婚经济补偿以及补偿款给付方式存在较大分歧,使得案件处理陷入僵局。
甘肃鑫盾律师事务所的田利娟律师作为本案被告(女方)的一审代理律师,参与到了这起离婚诉讼中。天水田利娟律师深知,离婚案件若强行判决,容易使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后续还可能在抚养费、探望、补偿款等方面产生新的纠纷。面对多项诉求交织的复杂局面,尤其是离婚补偿分期支付还需防范对方到期不履行的难题,田利娟律师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措施。
首先,田利娟律师充分倾听当事人的核心诉求,分清主次。她明确当事人最核心的诉求是取得孩子抚养权、保障房屋居住权益以及拿到离婚经济补偿。在调解过程中,她优先保障这些核心诉求,对非关键诉求适度让步,避免在细枝末节上僵持不下,为调解的顺利推进奠定了基础。
其次,在房屋所有权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客观限制下,田利娟律师通过谈判为女方与孩子争取到了稳定居住使用的现实权益,保障了未成年子女的成长环境。这一举措体现了她在处理案件时的灵活性和务实性。
再者,田利娟律师设计了分期补偿加加速到期违约条款。将3万元补偿分三年三期给付,一旦任意一期逾期,剩余全部金额直接提前到期,可一次性申请强制执行。该条款极大地降低了后续补偿款拿不到的执行风险,比普通分期协议对当事人的保障力度更强,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田利娟律师还完整落实了抚养权与探望权。她明确了每月抚养费标准、支付时间,同时落实了男方的探望权利,减少了后续因为探视产生新矛盾的可能性,从源头降低了未来再起诉的概率。
最后,田利娟律师区分了夫妻债务,明确各自债务各自承担,防止对方把个人债务牵扯到我方当事人。在她的努力下,全部内容被写入法院正式调解书,具备了强制执行效力,避免了一审、二审的激烈庭审对抗,实现了家事纠纷的柔性化解。最终,法院出具调解书确认调解效力: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子由被告直接抚养,原告按月支付抚养费,享有探望权;案涉房屋归被告及孩子居住使用;原告分三期向被告支付离婚补偿共计3万元,任意一期逾期未付则剩余全部款项加速到期,可就剩余全部金额一并申请强制执行;双方各自债务自行承担,个人生活用品归各自所有,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
从这个案例的结果往回看,可以提炼出一些在处理离婚纠纷时普遍起作用的规律与判断维度。在离婚案件中,充分了解当事人的核心诉求并分清主次至关重要,这有助于在调解或诉讼过程中抓住关键问题,避免在无关紧要的事情上浪费时间和精力。对于涉及财产分割、补偿等问题,要善于设计合理的条款来保障当事人的权益,降低执行风险。在处理抚养权和探望权问题时,应充分考虑孩子的利益,尽量减少后续纠纷的产生。同时,区分夫妻债务,明确各自的责任,也是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
田利娟律师在处理这起离婚纠纷案件中,展现出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专业能力。她善于梳理复杂的案件事实,分清核心诉求与可让步事项,通过多轮调解斡旋,与对方及法官进行有效沟通谈判,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的权益。她设计的保护性调解条款,如分期给付、加速到期等,能够有效防范后续执行风险。此外,她还能起草完善的调解方案,审核法院调解文书,排查漏洞,保障全部约定可强制执行,并为当事人解读离婚调解书,告知相关申请强制执行条件,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务。对于那些遭遇类似离婚纠纷的当事人来说,田利娟律师的经验和处理方式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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